评选“好少年”工作方案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树立榜样,展现我校优秀的少先队员健康向上、活泼进取的时代风貌,同时进一步活跃少先队生活。
二、评选范围
在校的三、四、五、六年级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养成讲文明习惯,培养少先队员的十条修养。做到珍惜时间、诚实守信;彬彬有礼、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主自动;勤劳俭朴、有责任心。
2.做快乐队员,积极投入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尤其在“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创建快乐中队、“我为班级、学校添绿叶”等活动中有突出的表现。
四、评选流程
1.各中队(班级),以民主推荐为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和中队(班级)推荐,评出5名同学。
2.各班根据评选出来的同学,写一份本班最突出同学的事迹材料。
材料要求:
(1)事迹材料字数400字以上。
(2)事迹材料内容不要空洞,要把典型突出的事迹写具体、形象。
(3)事迹材料最后一部分写评选人有关的获奖情况。
3.各班将本班事迹材料、名单、照片(评出5人一张照片,本班突出同学一张特写,要有校别、班别、谁怎么样的文字说明)6月2日电子稿钉钉发给大队辅导员邓海明老师。
4.学校大队部根据事迹材料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好少年。
评审组成员:
5.评选结果张榜公告三个工作日。
6.在大队红领巾广播、临时公开橱窗中宣传和展示好少年的事迹。
7.在评选结束后给好少年颁发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