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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时间:2023-08-20 00:28:33
承揽合同(15篇)[此文共14134字]

承揽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1

立合约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厂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一书,经标价结果,交由乙方承印,双方达成承印协议如下:

一、数量:_________本,每本_________页。

二、规格:_________开本,用_________磅木造纸,版面照原样本,冲皮封面烫金(颜色另选)。

三、价款:每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四、印刷装订:印刷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及字行歪斜,行间疏密不等,精致精装,不得颠倒或有缺页。

五、交货日期: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货地点      

乙方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原稿及锌版一并交与甲方。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先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 ,核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价款待 ……此处隐藏15881个字……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

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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