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买卖合同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石油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石油买卖合同1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此处隐藏6912个字……由卖方送货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按到岸价结算。
四、交付与验收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卖方送货;
(2)卖方代运;
(3)买方自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承担:。
5、验收标准:国标或润滑油公司标准。
6、由买方自提的货物,以货物交接给买方为交付时间,买方对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货物交接后48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小时内答复。买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扣除货物合理运输时间后48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日内书面答复。
7、由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运输的货物,买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2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8、买方收货后发现名称、牌号、质量、数量不符或发生破损、溢耗的`,48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书面通知卖方协商解决,逾期提出的,视为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策调整、外部环境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2、因铁路计划未批准或请车未承认影响发运的;
3、因卖方生产装置运行故障不能及时供货的;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需经双方共同协商的,应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由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销售代表: 合同编号: